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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我家住在简易楼里,公用水房已危及到人身安全,是否算危房?

我家住在简易楼里,公用水房已危及到人身安全,是否算危房? 我家住在东交民巷 11 号东楼。此楼原建于 1900 年以前,距今已有上百年历史。

我家所住的楼道里极其昏暗,共有 6 户人家公用 2 个水房,没有厨房,长期以来大家都在楼道里用煤气罐烧水做饭,非常的危险,因为整栋楼房都是以木质结构为主的。

由于公用水房年久失修,顶部常有大块的水泥层坠下,再加上楼层高度很高(约4.5米)已威胁到我们住户的人身安全。

我曾以个人名义向东城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提议,要求他们对整栋楼房进行安全鉴定,但是由于我们所居住的楼房属于自管公房,所以要房管所出面才行。可长期以来,房管所却未对此事作出鉴定或相应的补救工作。

近期我会亲自去房管所面见站长陈述以上事实,但希望在此之前,您能够与我联系,因为,我还没有找到,北京市针对危险房屋的规定内容。如果您愿意成为我们的法律顾问当然就更好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f2(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12-1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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