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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去做暑假工,本来准备做一个月左右,然后中途有事要提前走,

暑期去做暑假工,本来准备做一个月左右,然后中途有事要提前走, 暑期去做暑假工,本来准备做一个月左右,然后中途有事要提前走,却被告知如果做不满四十天而且没有提前十五天写离职报告会被扣除50%的工资,即使写了离职报告没做够40天也要扣除20%工资。请问这种手段合法吗,应该怎么解决,事先并没有告知我们没做够会扣工资,而且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8-07-25 18: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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