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罚款是不是直接现场收费
20元以下可直接交
《道路交通搜索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根据此规定,对当事人可以当场予以罚款,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当事人是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当场收缴。(2)当事人无异议。这是指当事人对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有异议,同意当场缴纳罚款。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是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因此这里规定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的罚款额也是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虽然与行政处罚法的当场收缴罚款的最高二十元以下不一致,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的效力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当适用该法规定。
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