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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您好!17年初我和我先生以我房子(房子是我婚前购买的按揭房,也是目前我们的一套房)作为抵押(在公证处做的公证)向另外一个人借款,无息使用一年半,并以出让股份作为回报,到目前为止还款了一半。17年底我们夫妻和另外两个自然人一同让另外一个借款经营,借款协议并未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突然让法院起诉,把我的房产和另外一个的车子查封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和债权人协商不好,这种情况下,我的房子会被执行吗?和第一个和我公证的人是什么关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木山小主(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8-07-24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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