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结婚时父母给了20万嫁妆,结婚一年半,现在闹离婚,请问这钱是她个人的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可以起诉解决
你好,如果钱款是打给女方个人账户的,一般视为父母给子女的个人财产。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若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微信详细解答。
可以起诉解决
您好,如果钱款是打给女方个人账户的,一般视为父母给子女的个人财产。
您好,如果是在婚前由父母出资的,打在女儿的账户上,则视为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予,应认定为女儿的个人财产。希望能帮到您。
你好,如果说是父母赠与给女方的,一般视为女方个人财产。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您好,是登记前还是登记以后给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你好,钱款是打给女方个人账户的,一般视为父母给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您好,属于个人财产。
您好,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给予嫁妆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给予嫁妆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建议您来电与我这边进行沟通与咨询,以方便我们能更好的了解到您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来电咨询免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祝好!
您好!嫁妆是在结婚登记之前给的还是登记之后给的?如果是在登记之前给的或者登记之后明确表示赠予女方个人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
您好!这种情况比较难证明是嫁妆,最好是有录音证明男方知道这笔钱是嫁妆,也承认是女方父母给女方个人的。后面起诉的话能拿出录音就好
虽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是你要证明这是嫁妆,且与家庭财产没有混同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