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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过错在先,且遗弃女儿,对女儿不闻不问,且没有给予任何生活开支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过错在先,且遗弃女儿,对女儿不闻不问,且没有给予任何生活开支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过错在先,且遗弃女儿,对女儿不闻不问,且没有给予任何生活开支,法院以没有相关单位对遗弃罪的处理意见为由,判不予离婚,那女方应找哪个单位处理遗弃事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麒麟草(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8-07-23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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