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学生矛盾

学生矛盾 在学校因为手机充电发生矛盾(我没有辱骂和威胁他),他先动手打我的,把我的眼镜打掉在地上(本人500+度数看不清楚),后来我们扭打在一起,不注意把他鼻子打骨折了,后来我发现他流血了,便先停了手,并告诉了老师带他去治疗。这件事我该付多少责任?这算正当防卫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hui1……(江苏)
提问时间:2010-06-08 10:19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