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物流公司发货错误致使货物丢失
物流公司发货错误致使货物丢失 我于2012年10月8日在丽江华昌物流发货50公斤运费249元到辽宁省朝阳市 期间由于物流公司的错误发货到了黑龙江省鸡西市 并且被其他人提走货物打开原始包装偷走了很多货物 我收到剩余货物的时间是2012年12月2日 由于我担心其他货物丢失故此签字并取回了剩余货物打开包裹以后损失在10000元左右 找货期间产生了话费等等费用1200余元 取货时我拍了现场照片以及录像并且有物流公司的老板证明 询问发货的物流公司时物流公司态度不好互相推诿并且谩骂不予解决 想咨询殷律师该怎么办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天凯(辽宁-朝阳)
提问时间:2012-12-08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