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希望大家帮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希望大家帮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我哥和他两个伙计在酒店吃饭,喝了点酒,出酒店后我哥开车带着他俩回家,途遇三个小伙子伸手打出租车的,我哥和他两个伙计以为指他们的,就下车把他们打了,然后被打者报了警,当时派出所出警了,到了事发地点,我哥他们都走了,被打者做了伤情鉴定,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另一个没挨打。
过了半个月我哥开车在外面被抓了,其他两个人联系不上了,就抓我哥自己,被打者说当时有一梅花手表价值2800元被打坏了,因为抓不到那两个人所以拖了很长时间才判,经过一系列程序我哥被定为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
现在判决书下来已经过了15天上诉期了有五六天了,可是今天我哥两个伙计有一个自首的,有一个被抓了。
事发地点:外环路
请问:1.我哥够寻衅滋事罪了么?是不是只是故意伤害? 2.判决书下来15天了,可是执行书并没有下来,我哥会不会因为他俩的出现而被重判?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ukun0……(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2-12-08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