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课间摔伤
自身可能有一定责任 对方学生也有一定责任 学校在没有进到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应由那几个男孩的家长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学校承担一定责任。
女孩上五年级满10岁了吧,
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岁)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建议直接找学校要求解决 ,如果学生参加了校方责任保险就由保险公司赔偿。
由学校及对方家长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