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女性朋友6年前做过一段时间小姐,那期间认识了一个客人,当时留了联系方式
这是是可直接报警处理的
您好,可能涉及非法拘禁,男方可能涉及强奸未遂,建议您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
是是可直接报警处理的
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罪
你们可以进去恐吓威。但是别动手,动手就构成故意伤害,非法拘禁
你好,如果可以协商解决,就协商处理。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您好,您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您好,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
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威胁开房的事实,那就涉嫌强奸罪和侵犯隐私;那你们7男围攻涉嫌故意伤害。
轻伤构成刑事责任, 建议不要
建议通过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你朋友与对方的问题,虽然对方可能涉嫌强奸、敲诈勒索,由于该纠纷涉及隐私,直接报案可能不太利于你朋友。建议委托律师,由律师发律师函解决相关纠纷。切不可依您们的解决方式处理,假如对方报警,你们涉及犯罪,最后还是会将您朋友的过去暴漏出来,影响其与男朋友之间关系。欢迎电话咨询。
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威胁开房的事实,那就涉嫌强奸未遂,你们涉嫌故意伤害,一般三年以下。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您好!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威胁开房的事实,那就涉嫌强奸罪和侵犯隐私;7男围攻涉嫌故意伤害。具体判刑要根据伤势判断。由于该纠纷涉及隐私,直接报案可能不太利于你朋友。建议委托律师,由律师发律师函解决相关纠纷。切不可依您们的解决方式处理,假如对方报警,你们涉及犯罪,最后还是会将您朋友的过去暴漏出来,影响其与男朋友之间关系
您好,如果能证明男子威胁女生,保留证据,涉嫌强奸(未遂),你们可能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罪,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报警。
这个没什么罪,属于自力救济。但可能收到行政处罚。
涉嫌故意伤害罪,这种事情建议报警处理,不要动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