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我2010年结婚,丈夫再婚,我属初婚。户口随婚迁入。今年村中征收土地有分配款

我2010年结婚,丈夫再婚,我属初婚。户口随婚迁入。今年村中征收土地有分配款 我2010年结婚,丈夫再婚,我属初婚。户口随婚迁入。今年村中征收土地有分配款。村以丈夫前妻户口未迁走为由说不能分二份额,说大的大走,小的不分。何来的大小之分。我在村中有选举与被选举权,有农村合作医疗,政府推行的失地农民保险也有。所有的利益都有享受,在村民大会上提出要求参加分配,村长说我丈夫两个老婆,不能分多一份,只能分一个老婆。要求我找村民户代表签够百分之七十才分给我,或者上法院申诉。妇联部门出面调解一次不成再也没跟进。村委会说村民自治组织法大于一切,就算上法院没有用。请问我应去法院起诉吗?应起诉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万树菩提(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8-07-18 10:0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