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3月中旬在一家早教中心入职,正式上课需要通过总部的培训考核

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3月中旬在一家早教中心入职,正式上课需要通过总部的培训考核 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3月中旬在一家早教中心入职,正式上课需要通过总部的培训考核,公司组织在宿舍分别培训了3天,10天,公司培训期间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里面没有指出甲方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具体多少也没有出示,合同上签订的应聘岗位与我前期实际上工作的岗位不负,我应聘的是早教老师,前期公司让我出去派单,宣传,招生,约有两月之久。之后才安排早教教师岗位给我,合同约定服务期是两年,违反需要赔付70%培训费用。我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要我赔付培训费,这个培训属于专项培训吗,该合同生效吗?我需不需要赔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东丽区)
提问时间:2018-07-17 19: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