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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3月中旬在一家早教中心入职,正式上课需要通过总部的培训考核
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3月中旬在一家早教中心入职,正式上课需要通过总部的培训考核 律师您好: 我在今年3月中旬在一家早教中心入职,正式上课需要通过总部的培训考核,公司组织在宿舍分别培训了3天,10天,公司培训期间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里面没有指出甲方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具体多少也没有出示,合同上签订的应聘岗位与我前期实际上工作的岗位不负,我应聘的是早教老师,前期公司让我出去派单,宣传,招生,约有两月之久。之后才安排早教教师岗位给我,合同约定服务期是两年,违反需要赔付70%培训费用。我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要我赔付培训费,这个培训属于专项培训吗,该合同生效吗?我需不需要赔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东丽区)
提问时间:2018-07-17 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