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追尾在避险过程中失足从高架桥隔离带坠落死亡起诉对方民事责任赔偿
这是可以按照过错来承担赔偿的
避开的车辆有没有问题?
您好,一、据你所述,你老公在避险过程中失足从高架桥隔离带坠落死亡,你们双方能够及你老公的死亡得到合理赔偿,须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二、如果你老公停车下车查看追尾情况时,因避让其他车辆而失足从高架桥隔离带坠落的,则其他车辆须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如果你老公下车查看追尾情况时,并非因避让其他车辆失足,而是自己不小心失足从高架桥隔离带坠落的,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须有侵权行为、有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由因果关系。本案,虽然有追尾车辆的侵权行为,有你老公坠亡的损害后果,但追尾车辆的侵权行为与你老公坠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追尾车辆的追尾行为与你们车辆的受损之间具有之间因果关系,因此,追尾车辆只对其追尾行为造成的车辆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对你老公的死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四、因对方追尾导致你老公下车避险而坠亡,对方的追尾行为是你老公坠亡的一个诱因,你们站在非法律人士的角度,要求追尾车辆承担相应的责任也有一定道理。因此,建议你们先与追尾方协商处理;
五、对于你们的遭遇深表同情,虽然,我们的回复,未尽你意,但我们也是依据法律规定及法律原则对本案所作的分析。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1、你们的案件关键在于事故认定书有无涉及你配偶死亡问题的责任划分问题,有的话按照责任划分直接起诉赔偿;
2、如无那么得结合你配偶死亡和对方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等确定具体责任问题及赔偿比例,这些一般都要审理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和现场证据等综合确定;
3、建议及时找当地律师委托代理,收集相关证据计算赔偿数额,及时维权。
你好,可以起诉赔偿
及时报警处理,必要时可以具体咨询当地律师处理方案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对方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对方是否有过错。一般而言,对于损害,各方当事人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人身损害,除了责任划分还要看按城市标准还是按农村标准计算,还要看被抚养人情况,
赔偿项目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
3、就本案,停车查看追尾,失足跟交通事故已经无关。死亡跟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对方无责。
你所谓的避险是处于个什么情况了,需要看这个过程中哪方有过错。需要从细节上去判断。
4、如还没有明白之处,你可以向我来电话沟通。如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我认为可以要求。
可以根据各方过错来承担责任.
这是可以的哈。
如果是避让其他车辆而导致的坠亡可以要求赔偿,若是自身原因导致的,很遗憾没有。
您好,需要看您的具体情况,如果纯粹是您方自己的失误或者不注意,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电话联系。如果对您的问题有帮助,敬请采纳。
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你说的这种情况本身具有一定难度 需要律师详细了解细节,才能进行分析
可以最求对方民事责任
1、可以起诉对方;2、我认为如果当时情况紧急,不能向应急车道避险,你老公的死亡与对方有一定的关联的;3、起诉只能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我认为30%的赔偿责任比较合理;4、你老公应该承担死亡损失的主要责任,因为高速公路的‘绿化带’不是避险的地方,应该到‘应急车道’避险,即便是没有办法‘也应该观察好避险环境’避险。5、我认为高速公路中间绿化带设置存在不安全隐患,不应该是空的,更应该有警示标志;所以也应该起诉‘高速公路管理局’可以要求他们承担30%的赔偿责任。6、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啊!
得分析因果关系
1. 可以起诉对方民事责任,要求对方赔偿。
2. 你可以主张以下民事权利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算法: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一般约3万多。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约60多万。
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5万左右。
得不到赔偿的
失足死亡和追尾没有直接关系的,要看坠落处是否存在管理部门管理失职,未尽到责任。
提供证据证明,可诉讼主张
这是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后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