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结婚时,男方付了十万块钱彩礼,结婚前男方父母答应这个钱给我父亲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要回来的
一般登记了彩礼是无需返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小结: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女方要返还彩礼;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女方原则上不需要返还彩礼。
一般登记结婚了彩礼是无需返还的。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八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如结婚时间不长,男方家庭困难,可酌情返还
登记且有孩子一般不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