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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关于诈骗事宜

关于诈骗事宜 1)在国外的原告(被骗人)必须去立案所在地(诈骗人所在地)开设银行账户,公安局方可把骗款(诈骗人已把骗款汇到公安局账号上)给被骗人吗?即使国内其他地方有自己的账号也不行吗?非得去立案所在地开设账户不可吗?
※  上述做法是公安人员所要求的。

2)被告人(诈骗人)已把十多万钱汇给公安局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了吗?比如说逮捕等。

现原告精神、家庭都已处于奔溃状态,恳请声张正义的法律精英给予回答!在此深表谢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ko12……(海外)
提问时间:2012-12-07 13: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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