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与房东2018年6月21日签订的合同,因家中有事,不能继续承租
我与房东2018年6月21日签订的合同,因家中有事,不能继续承租 我与房东2018年6月21日签订的合同,因家中有事,不能继续承租,现把合同期内的房租出租给别人,房东不同意,并且说如果转租我要转让费的话,他要扣除半年的房租,如果不要转让费的话扣除三个月房租,但这些合同并没有,合同上只是写了不让转让,没有写不让出租,这个转让费是下一个租户出,并不是房东来出。合同写了如果有损失扣除押金,有重大损失是租金20倍赔偿。但并没有具体的定义损失是什么,而且,我是在找到下一个租户才搬走,如若没有找到并不会搬走,房东没有损失一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濮阳)
提问时间:2018-07-15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