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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被人用刀恐吓殴打致轻微伤怎么处理

被人用刀恐吓殴打致轻微伤怎么处理 您好!我妈妈几个月前与人发生口角,双方动手之后,对方又叫来她的儿子带着三名社会混混拿着两把刀冲到我妈妈面前恐吓和殴打,致我妈妈轻微伤,派出所受理案件后五个月了,都没有调解成功,我们去了几次,派出所都说对方不愿赔偿医药费之后就不了了之,说要抓住对方的儿子才可以,但是要我们老百姓去抓吗?对方说她儿子不在家,去了云南,派出所就没了下文,给我们的答复就是,总不能我自己赔钱给你吧?请问一下,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做?难道一直抓不到打人者,那我们就一直不能获得赔偿吗?这抓人是我们自己去蹲点吗?现在这中国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么?这个事情是发生在汽车站这样的公共场合,请问一下,派出所一直不处理,敷衍我们,我们要怎么做才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悠悠1985(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2-12-0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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