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嘉祥县大顺花园,由淄博大顺集团开发建设,签购房合同2015年9月30日交房
嘉祥县大顺花园,由淄博大顺集团开发建设,签购房合同2015年9月30日交房 嘉祥县大顺花园,由淄博大顺集团开发建设,签购房合同2015年9月30日交房。因资金问题于大顺花园2014年停建。2018年2月,由汶上立国集团接盘(有传言说是拍卖形式),这种开发商已经换人的楼盘。楼盘已经违约三年没有交房。一家违约金达到十余万元。我们作为业主怎么追缴应得的违约金?现在售楼部工作人员说,他们是拍卖所得楼盘,没有交付违约金责任?这个说法对吗?我们怎么追缴违约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8-07-12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