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嘉祥县大顺花园,由淄博大顺集团开发建设,签购房合同2015年9月30日交房

嘉祥县大顺花园,由淄博大顺集团开发建设,签购房合同2015年9月30日交房 嘉祥县大顺花园,由淄博大顺集团开发建设,签购房合同2015年9月30日交房。因资金问题于大顺花园2014年停建。2018年2月,由汶上立国集团接盘(有传言说是拍卖形式),这种开发商已经换人的楼盘。楼盘已经违约三年没有交房。一家违约金达到十余万元。我们作为业主怎么追缴应得的违约金?现在售楼部工作人员说,他们是拍卖所得楼盘,没有交付违约金责任?这个说法对吗?我们怎么追缴违约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8-07-12 18:3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