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能否按城镇居民获得赔偿
能否按城镇居民获得赔偿 我有一农民亲戚在城镇打工,还办了暂住证,暂住证的居住时间为2008年9月7曰至2009年9月6日一年。他在2009年9月16日因交通事故死亡。我们向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主张按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赔偿,他们却认为,死亡时间是在16号而暂住证的到期时间是6号,6号后你未继续办暂住证因此不能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请问,死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只是未接着办暂住证,时间也就10天,这种情况能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周平生(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0-06-07 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