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是否还能拿到合同上签订的房子,应该怎么做?
是否还能拿到合同上签订的房子,应该怎么做? 甲方:住房与规划建设局(并已经盖章)
经过:2011年12月,签订了《改造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书》,上面明确规定了赔偿的面积和新房具体信息。协议书一共两份,一份是当时的住房,砖结构,以1:1.2的比例赔偿(108平米),另一份是土结构,以1:1的比例赔偿(81平米),实际上这份只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红本),房子几年前已经塌了,已经挖了地沟,准备开春打地基盖房。
结果:现在开发商说国家有规定,地上无物不给于赔偿。他们说他们最大的让步就是,给两个70平米的,但是只能给厢房,不能是合同上原来签订的房子。
求助:是否还能拿到合同上签订的房子,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weiw……(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12-05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