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结婚时,彩金13.9万,女方亲戚红包以及女方红包和首饰一共花了19万
这是可以按照过错来承担的
你好,如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你好,领了结婚证么?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您来电咨询,希望能帮助到您。
你好!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固定好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据然后起诉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可以要求按过错来承担的。
这是可以按照过错来承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是可以按照过错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