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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从国企调入另一个国有控股企业后,企业经营不善欲转让另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本人欲解除合同,其32年工龄补

从国企调入另一个国有控股企业后,企业经营不善欲转让另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本人欲解除合同,其32年工龄补 本人从国企(工作26年)调入另一个国有控股企业(工作6年)后,企业经营不善欲转让另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请问,本人工作32年了,若不想去另一个股份公司解除合同,那现有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应该按我的实际工龄32年予以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冬玲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2-12-05 17:0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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