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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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就上面问题,我爸脚医学上称排骨两根全断,是今年1月24日在邻居家门前因他占了组上公共公路,我爸加上组长后来还有村干部去劝说不成,村干部走后还有组长及他家堂兄和我爸妈在那,后来因为互相争吵他就动手打人造成在当时进院时法医鉴定我妈(轻微伤)我爸脚断(轻伤)。我想问现在我们手里没有掌握当时的什么物证、人证也就只有唯一的组长了,但是他家有人在公安局,当时去派出所录口供时派出所的民警就要求证人(组长)说了三次当时发生的情况,民警更是用字眼改写了一次又一次的证词(前后有几个小时,当时我家人都在场)后来终于写了一份,我家人当时要求在证词上签字但民警不准,复印也不准。走出派出所后,派出所的民警又找证人(组长)去录了口供,这回说是我爸妈先打人了。而且他堂兄口供也是我爸妈先打人。现在我爸的脚轻伤是不用说了,还不知道会不会残疾。而我们什么证据都没有,到时候去打官司怎么打?能打赢吗?况且我觉得派出所不公正。现在都好多个月过去了派出所只说要法医鉴定说是上交。其他没有解决任何事情。我该怎么做??请帮帮我 非常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拥有(广东)
提问时间:2010-06-07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