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大学在校生在宿舍打架
大学在校生在宿舍打架 3个人是同一宿舍的,因为一些矛盾跟隔壁宿舍一同学产生口角,然后将这个同学喊到了自己宿舍(只是拉了一下她手,然后该同学自己走过来的,即自愿,而非强迫)。到宿舍后,因隔壁宿舍同寝室的同学撞门企图进来,为了不想让别人插进来,就把宿舍门插上了。后来在屋内产生纠纷,撕扯起来。4个人都打架了。打做一团。事后,这个同学自己回到其宿舍,并没有伤到什么。
后来,隔壁同学的室友报了警,派出所受理了案件,但是因为4人均是大学在校生,于是希望通过和平商讨赔偿等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上纲上线的处理此事。因为3个同学是一寝室的,所以隔壁宿舍同学被抓的地方比较多一点,但是3个同学也或多或少有伤在身,(四人都不是什么骨折啊,内脏伤害之类,只是表面的抓伤而已)。而且打架也不是事先预谋的,是一时冲动然后引起的。
请问,这件事情一般是如何判断的?将如何处罚?
如果三人赔偿隔壁同学,是否可以只赔付医药费?还是需要协商,然后使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大概赔偿数目不会超过多少?(就怕对方开口太高,毕竟只是皮外伤,就是女孩子打架抓伤了而已)
谢谢!请详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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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se7en1……(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0-06-06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