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下,违背我本人意愿暴露我真名算侵犯隐私权吗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你的原微博账号,是你的真名,你已经删除。个人认为,“有网友在扒皮过程中扒出了我的原微博账号,然后顺藤摸瓜找到了编辑的那条微博,得到并认定那是我的真名,在违背我本人意愿的情况下将其大范围公开”构成侵权;
二、网友在网络上对你进行辱骂的行为也构成侵权;
三、你可以网友对你攻击、辱骂为由报警;如果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侮辱、诽谤罪;如果公安机关受理,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相对自己取证要容易得多。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属侵犯名誉权行为。
你好!
1、是否使用真名,是否删除微博是你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
2、如受到污蔑和辱骂,对方属于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3、民事方面,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停止侵权,排除妨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4、如对方捏造事实,不排除有侮辱和诽谤的嫌疑。你也可以刑事自诉。
5、对于此类纠纷,核心问题在于取证。特别是网络证据不易取得。你的取证与举证,围绕着侵权人是谁?实施了什么行为?实施的行为与你受到的侵权有因果关系。你受的到侵害和损失有哪些?
在这里面最难的就是侵权人是谁,需要知道姓名,身份证号。否则无诉讼主体,起诉都无法启动。
这种可以起诉对方
您好,侵犯其名誉权,如有需要,可来电细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