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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问公司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请问公司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我是一名前国企正式员工,主要从事金融物流监管方面的工作,就是负责监管对方企业质押给银行的原材料、半成品等。公司规定(未下发)监管员在工作期间24小时不能离开被监管的企业,如果未经请示领导批准擅自外出就除名处理,请问各位律师,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ws08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12-05 04:0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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