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我是一个在厂子宿舍门口摆小摊卖夜饭的,7月3号夜11点40分左右
我是一个在厂子宿舍门口摆小摊卖夜饭的,7月3号夜11点40分左右 我是一个在厂子宿舍门口摆小摊卖夜饭的,7月3号夜11点40分左右,有两人酒后驾车来买饭,其中一人已喝醉,突然对我无端辱骂,并要打我。由于他的同伴极力拦阻,加之考虑到长期在此摆夜摊,所以百般忍让,并未还嘴,也没报警。最后,在他同伴的极力劝说下,他们终于走了,临走,那个醉酒者拿着一根木棍在车里探出身子指着我,恶狠狠的说,我一会回来弄死你。当时我以为他说的是醉话,也没在意,见他们走了,便松了口气继续做生意。可是没想到,大约有二十分钟的功夫,我正在给下班的职工做饭,突然听到一声大吼,”我打死你”。我猛然抬头,看到醉酒的人独自驾车停在我的案子前面,举着一把形似手枪的打弹珠的弓弩,正面对着我准备启动,我大惊之下,急忙闪身在车棚后,(因为我开的是一辆有驾驶室的三轮车,并且在车后斗上做饭的)听到他在车上下来找我,我急中生智,撒腿跑入了职工宿舍,随后拨打了110报了案。而他并没走,把我的案子弄的一片狼藉。此案当地派出所已受理,人证物证俱全,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样量刑定罪,肇事者应受到怎样的惩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8-07-05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