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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对方在路上拦住先动手打人,公安为什么裁定我承担全部责任。

对方在路上拦住先动手打人,公安为什么裁定我承担全部责任。 在下班回家路途中,一70岁老头(比我高出一个头180多斤,)说我因为公事半个月前在电话中骂了他(其实我不认识他),赶上楸住就是两拳,我顺手用单车锁敲了对方一下,对方心肌梗塞突发,法医鉴定轻微伤,我已垫付医药费1.7万元.医院还欠2.3万元.派出所认定我承担全部责任,请问我该承担多大责任?我该怎么办?特向您咨询,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IUPIN……(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2-12-04 19:0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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