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村委会强行收回调整土地的做法合不合法?我还能不能依法要回我的土地,村里应不应当承担违约?
村委会强行收回调整土地的做法合不合法?我还能不能依法要回我的土地,村里应不应当承担违约? 我是99年四月一日和村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当时我家是四口人,承包土地是4.73亩。都是基本农田。承包期限30年。2003年,村里进行分地,强行将我承包的土地收回,然后分给我三个人的耕地,理由是我家有一个人的户口转为了非农业户口。我现在手中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承包合同书,上边记载的仍是我原先承包的土地4.73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我想问一下,村里强行回收我的土地,并减少一个人的土地再分给我的做法合不合法,我还能不能依法要回我的土地,村里应不应当承担违约? 谢谢!祈盼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ngqi……(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8-07-04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