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女方要求随时看孩子。男方同意然后没过多久,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
离婚后是有探视权的,一方拒不给探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实现探视权。
你好,男方不能拒绝女方看望孩子,具备抚养权变更条件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已经详阅你的咨询,经研究回复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律师建议:如对方不配合你行使探视权,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希望以上回复能够帮助到你,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或来电咨询。
女方可以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