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 我是2004年受的工伤,并办理了工伤证。2004年5月28日由赣州市沙河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诊断为:1、右拇指近节完全离断;2、右无名指中节完全离断;3、右食指皮肤裂伤。但企业一直没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去年企业要改制了现在才来办。2010年4月赣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我为拾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我不服到省里申请再次鉴定,2010年5月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我9级伤残;我还是不服,理由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06分级标准七级里第17条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我完全符合,何况我还有食指关节障碍和无名指中节截肢呢?打电话到省工伤处,工伤处负责人崔处长态度极其不好,说市里给你评十级,现在评你九级,还有啥说。我无语了。我工龄16年多,现在企业要改制了,我的伤残等级问题直接关系到我的将来呀!我的残疾证上都是4级残疾(在民政局办理的)我想问下想我这样的情况,该去哪里维护我的权利?能不能提出行政复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xj602(广东)
提问时间:2010-06-06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