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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一个朋友。相处中经常讲自己家里困难,期间转了十二万左右给对方帮忙解决困难
认识一个朋友。相处中经常讲自己家里困难,期间转了十二万左右给对方帮忙解决困难 认识一个朋友。相处中经常讲自己家里困难,期间转了十二万左右给对方帮忙解决困难,只有转账记录也没有约定要还,和什么时候还我。后来说想开店做生意没有本钱,借了十五万给对方,这个十五万留了借条和身份证及照片,但是注明两年后还我。现在讲店开好了,没有钱付工人工资和进货,又想再找我借3万。我有点怀疑在骗我,说店是开在老家的,去老家找人又说去外地了,很多细节都感觉跟我说的不是实情。这种情况,如果能够证实对方实际没有开店,是存在欺骗的行为借走我的钱的,算不算欺诈,是否算刑事案件要负法律责任。如果只能算民事纠纷,是不是我证明对方是在欺骗我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提前偿还我十五万元,不偿还能否上法院起诉对方。另外,本来是朋友帮忙,如果一直是在骗我,就太让人生气了,之前帮忙性质转给对方的十二万,能否要求对方偿还给我,法律是否支持我要回这个12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8-06-30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