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第三者女方要求退分。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们没有结婚,可以退婚,三金和礼彩金协商处理
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退婚,三金和礼彩金协商处理
如果你们已经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了,则不需要退。但是给付彩礼给男方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当退还。
如果你们没办理结婚登记,则需要退还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退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