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的房子问题,我家的房子是单位分给我父亲的混合住房
这是可以按房管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诉讼确权,专业房产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您好,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诉讼确权。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诉讼处理。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诉讼处理。
您好:
要看 房屋产权 来源分析;
我长期代理房产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您好,一般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原则上继承开始后,一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如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确认相应的份额
有权利争这个房子
您好,这是可以按房管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咨询变更需要什么条件
这要看你哥是否与你父亲形成你父母子女关系
可以按房管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这是可以按房管局的规定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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