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乡政府副书记带队暴力强拆七旬留守老人房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乡政府副书记带队暴力强拆七旬留守老人房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2012年11月12日下午2点.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梅水乡政府副书记.带了30多人到梅水乡下街组.因为我爸爸田小群(71岁)不同意把家里的那间小屋子拆了.就先把我老爸先把我老爸骗至一边.由包括工作组的在内的3-4个人控制住我爸爸(期间不许我爸爸打电话.也不让我爸爸和我妈妈见面!).同时.副书记带人到我家小屋子前面.由土管所一个李姓同志和另外一个人把房门踹开.然后把我妈妈拖出房间.上来7-8个人把我妈妈按倒在地上!!!他们把我爸爸妈妈控制住后.副书记指挥工人强拆了我家的小屋子!!! 在没有得到我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强拆了我家的房子.
让违法强拆的政府人员负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希望律师朋友帮忙起草一份行政诉讼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80817……(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2-12-03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