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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骑电动车把人撞了,现在谈赔偿问题,对方经医院说在家休息三个月

喝酒骑电动车把人撞了,现在谈赔偿问题,对方经医院说在家休息三个月 喝酒骑电动车把人撞了,现在谈赔偿问题,对方经医院说在家休息三个月,跟我要赔偿三个月的误工费,但是我同意赔偿可以对方必须在协议上加一条如果三个月后病人还没好,后续费用还需要我来承担,请问我能在协议上签字吗?如果签了字是不是他以后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事都要找我呢?我认为既然赔偿了就一次性解决问题,以后不要找我了,符合对方不同意,说必须加上那条请问我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8-06-28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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