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离婚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我一半房款 这个房子是没有过户的小产权
我离婚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我一半房款 这个房子是没有过户的小产权 我离婚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我一半房款 这个房子是没有过户的小产权房子 户主还是原房东 对方不给我房款 我申请执行后 执行局的说不能拍卖 冻结房产 请问律师 既然法律这样规定 法院为什么要那样判决?合理吗?既然不能拍卖冻结 为什么那样判?我现在住处都没有 这就是法律的公平所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大同)
提问时间:2018-06-27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