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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您好,律师,下面我起草了一份协议书,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生效,还有什么不妥之处,请修正。多谢,现介绍一下甲、乙、丙的关系。甲方是丙方的父母,乙和丙方是夫妻关系,乙方是女方,丙方是男方,房屋产权是甲方,此房屋是农村宅基地房。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翻建,因乙、丙为主要出资人,现由乙、丙感情破裂,丙方提出离婚,现将房屋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一、座落************的房子要拆迁,拆迁后所得的补偿款和房屋为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在房产证登记时其产权为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甲、乙、丙三方各占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具体细则如下:
1、拆迁后,所得到的房屋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归乙方所有,如不能合理分配恰好的房屋面积,遵循多退少补原则,折合值按当前市场价计算。
2、拆迁后,所得补偿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从领取拆迁款30日内一次性给予乙方。
二、甲、丙两方自愿做为补偿,拆迁后无条件赠与乙方房屋和拆迁款,甲、丙两方终生不得撤销、违约和反悔,如违约,需按当前房屋市场价折合人民币给予乙方,本赠与条款自签定之是起生效。如遇小产权,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甲、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房产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而乙方所得房屋具有自行处置权得,甲、丙方无权对其干涉。
三、由于丙方提出离婚,在没有拆迁之前,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共计20万元。
四、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以下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葬情2012(北京)
提问时间:2012-12-02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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