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拿亲人的身份证购买了火车票触犯了身份证法吗?
拿亲人的身份证购买了火车票触犯了身份证法吗? 前段时间我拿错了身份证,用我家婆的身份证在火车站购买了一张火车票,结果我被地方公安局处以十日拘留 ,说我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冒用”吗?这个词语怎么解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rhs03……(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2-12-02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