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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月刚满十八。这个月至八月十一在超市做兼职收银员,每天工作8小时80一天收银时

本人本月刚满十八。这个月至八月十一在超市做兼职收银员,每天工作8小时80一天收银时 本人本月刚满十八。这个月至八月十一在超市做兼职收银员,每天工作8小时80一天收银时,通过帮别人刷我的会员卡(积分满两百至两千换取卫生纸等物品)获取总共积分800多,现被发现,说是监守自盗。可本人也是会员,卡给别人刷事先和当事人知会过,双方都知情且自愿。本超市办会员卡只需身份证便可免费办,消费100积10分。)请问已交押金400元和工资被扣除合法合适吗?
且现在超市主管说要写了认错检讨再处理,会不会凭借这份检讨为依据扣我的工资和押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莉莉希娅(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8-06-26 17: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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