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在2011年缴费108000元购买开发商出售的机械立体车位

我在2011年缴费108000元购买开发商出售的机械立体车位 我在2011年缴费108000元购买开发商出售的机械立体车位,位置在三层(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开发商开具收据写明是三层车位款),在2015年收房时,因一些原因,开发商对我做出一定的补偿,把三层车位变更成1层车位(1层车位售价128000元,没有补差价),开发商与我重新定了一个合同,合同中把车位变更成1层,售价还是108000元,收据没有做变更,现在收车位时,开发商不认合同,只认收据,只同意给我3层车位,我现在手里有2015年重新签订的1层车位的合同和2011年开具的三层车位的收据,我去法院起诉的话能判定给我1层车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巴布(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8-06-26 17:1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