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破坏现场造成事故认定与事实不符我该怎么办
破坏现场造成事故认定与事实不符我该怎么办 2011.9.14晚我弟弟骑二轮摩托车以北向南与一辆桑塔纳小轿车相闯;造成我弟当场死亡;对方在发生事故后将 人和车都移至他的方向破坏了现场;以现场的两道车痕为证;第一道是在我弟的道上中间,他退回从新开车前轮至中线60-70公分,车痕明显。人当时被闯后在自己的道上 又被他们人为挪动至他们线上,后经交警勘察认定我弟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经一审.二审我们请求法院判对方负主要责任,所交的证据法院均未采纳,问他们为什么不用他们总是以我们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交通部门申请从新认定为由拒绝我们的请求,,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以上我有照片为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5652……(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2-12-01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