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承包经营问题
承包经营问题 当事人甲原为某国有A企业的某部门主管。A为了其经营发展,减轻自身负担,于95年与甲签订了《承包协议》,由甲承包了其所主管的部门,由其自主经营,并给在其部门工作的几十位职工发放工资等等,A不进行任何的经营管理。承包期间,甲利用其承包所得成立了一家公司D,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并自认法定代表人。
99年,A被某大型集团公司B所吞并,但仍有一部分人员等被剥离了出来,被剥离出来的部分合在一起组成了国有C厂。甲所在的部门留在了B,而甲带着他承包期间所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D公司)到了C厂,在C厂期间,D公司仍旧由甲自己经营,并给在其内工作的职工发放工资等等。03年的时候,C厂进行企业改制,由国有改成了民营。
再之后,甲因为某些原因离开了C厂。现与C厂的关系为:停发工资,但各种保险等仍旧由C厂缴纳。甲在离开的时并没有把之前带进C厂的D公司带出来,D公司全部在未做任何变更的情况下仍旧由C厂继续使用。
想咨询一下专业法律意见,D公司以及在其账上的部分资金,现在应当怎么处理?甲能够主张什么样的权力?能否要求C厂返还D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及账上资产,或者能否把D公司作为C厂改制为民营公司后甲的股份进行处理或者要求赔偿?与这件事情有关联的法律文件都有那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圣诞果果(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2-12-01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