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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拒绝签订和拖欠工资怎么补偿和赔偿

应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拒绝签订和拖欠工资怎么补偿和赔偿 各位老师,大家好!我是2010年5月进入一家企业工作,在2010年5月和2012年5月,我分别与这家企业签订了2年的固定期劳动合同。在2014年5月第二次签订的固定期劳动合同到期后,这家企业应该与我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是这家企业一直就没有与我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我也一直还在这家企业工作至今。但是现在这家企业拖欠员工工资严重,都又拖欠2个月没有发工资了。我不想再在这家企业工作了,请问我可以向这家企业申请哪些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特别想问的是,我想申请的自2014年自今没有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赔偿是否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了?感谢各位老师能给予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顾俊荣(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8-06-23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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