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是过失侵权责任!被告应负责任吗?
这是过失侵权责任!被告应负责任吗? 原告是一家广告公司,计划与Z公司签订一份价值10万英镑的合同。为了谨慎起见,原告要求自己的银行询问被告,被告是Z公司的银行,Z的财务状况,签署合同前。被告以一封信回答,信中说:这封信是保密的,只供你方使用和考虑,而我们亦没有银行和我们的任何雇员都应该对本信中提供的任何信息负责。据我们所知,Z是一家诚信的公司,他们有良好的声誉,他们的业务正在进行中。他们在银行的余额超过10万英镑。“根据这封信,原告与Z签署了合同,并在履行方面付出了极大的努力。然而,2个月后Z宣布破产和原告损失了1.7万英镑。被告应负责任吗?为什么?可能的抗辩事由是什么?请分析案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tftrr……(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06-22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