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离异,无子女,他是残疾人(肢体残疾),然后我是他的监护人(居委会指定的)
有遗嘱按遗嘱 没有的 按法律规定继承。
您好,继承纠纷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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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
你好,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由姐姐继承
您好,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
您好,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主张多分。
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有有效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
只有你姑姑一人属于法定继承人,不适用代位继承,但是你尽了扶养义务可以主张参与遗产分割。你叔叔也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
原则上继承开始后。一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子女,配偶,如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确认相应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