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律师你好
律师你好 我与甲共同出资为甲的朋友乙买了一副上海机动车牌照,我出了三万元,甲出了4万元。但是那块牌照的上牌事宜由我负责,时限是2012年10月31日。当时双方写下字据大意如下:
如我在10月31号前完成乙的车辆上牌,甲将3万元给予我。如不能在10月31日前为乙的车辆完成上牌,我将再给甲4万元。
事后天有不测风云,我没能为乙的车辆按时上牌,现在甲问我催讨4万元,而且要对我提起诉讼。
请问律师,那张字据有没有法律效应?我该如何处理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chs(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2-11-30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