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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象纠分

谈对象纠分 谈了个对象,有两年多了吧,发现彼此在感情方面有一些问题,而且不好沟通,有时是不通情理,不能适应,想要分开,可是她说要感情赔偿费与浪费时间费,误过了找合适对象为由要一万元赔偿费,如果不给就不可能分开,要不就到单位找麻烦,要么就来以死相逼,不要办,请教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泰辰(陕西-榆林)
提问时间:2010-06-05 13:1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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