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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象纠分
谈对象纠分 谈了个对象,有两年多了吧,发现彼此在感情方面有一些问题,而且不好沟通,有时是不通情理,不能适应,想要分开,可是她说要感情赔偿费与浪费时间费,误过了找合适对象为由要一万元赔偿费,如果不给就不可能分开,要不就到单位找麻烦,要么就来以死相逼,不要办,请教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刘泰辰(陕西-榆林)
提问时间:2010-06-05 13:13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VIP
2010-06-05 13:19
索要赔偿费没有法律依据!
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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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VIP
2010-06-05 13:28
所谓的赔偿费没有法律依据,你不必支付,断绝恋爱关系即可。
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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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友军律师
2010-06-05 13:32
没有法律依据
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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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成律师
2010-06-06 13:44
各自走人即可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06-08 13:30
索要赔偿费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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