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作一月以上 厂方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患病 想辞工厂方不允许
工作一月以上 厂方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患病 想辞工厂方不允许 您好:
相信您能给我帮助
我于2010.04.16日进厂,现以2010.06.05日,厂方还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没给我买社会保险,上两天我肚子痛的受不了`去医院检察结果是肾结石,于是我爸妈坚决要我回家治疗,我去厂里辞工,老板说有急工有慢工,他说这些事都是我们部门主管受理的,我想辞急工可部门主管跟我明说:老板说由我受理的意思就是不准你辞急工,如果我批你就是得罪老板; 可辞慢工还要做半个月`要等到月底才能结到上个月的工资,下个月的月底才能结到这个月的工资`可我得回家治病,一但18号辞工到期,他们一定会把我赶出厂宿舍,要我等到30号在来领取上月工资,那时我住多没地方住. 我去福永劳动局去咨询,劳动局说要我提前30天通知厂方辞工,我也熬不了这么久,再说劳动法里面不是有一天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的嘛?为何还要提前30天?
请叶律师给我一个又好又快的解决方法。
此致
敬礼!
2010.06.05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263(广东)
提问时间:2010-06-05 11:02